HTML 基本架構 & 語法
由 <html>
與 </html>
標籤來告知瀏覽器文檔的起始點和結束點。
文檔的頭部由 <head>
標籤定義,主體則是 <body>
定義。
一個簡單但完整的範例如下:
<!DOCTYPE html>
<html lang="zh">
<head>
<title>頁面標題</title>
</head>
<body>
<p>這是一個簡單的 HTML 範本</p>
</body>
</html>
如你所見,<html>
元素包圍住文件其餘的部分,<body>
元素則包圍住頁面內容。
這種結構可以想像成樹狀結構,這個階層的結構被稱為 DOM ( 文件物件模型 )。
標籤
大多 HTML 元素都需同時使用開始與結束標籤,你必須維持開始與結束標籤的正確巢狀結構。
有效的範例
<em>這是一個<strong>有效</strong>的範例</em>
無效的範例
<em>這是一個<strong>無效</em>的範例</strong>
某些元素不包含任何文本內容或其他元素。不需要結束標籤。
<!-- 換行 --><br>
在 XHTML 模式中這些無內容元素會以斜線表示結束
<!-- 換行 --><br />
有些開發者會認為 <br />
的寫法是更正確些,事實上這些無內容標籤裡的 /
其實是一個被容忍的語法錯誤,基於兼容性考慮使得瀏覽器和解析都把 <br>
和 <br />
視為同等。
Google 代碼風格指南也明確規定了不要關閉無內容標籤。
常用的標籤
Element | 用途 |
---|---|
<head> |
定義文檔頭部,可包含<base> , <link> , <meat> , <style> , <title> |
<hr> |
水平分隔線 |
<body> |
定義文檔主體 |
<a> |
定義超連結 |
<br> |
換行符 |
<button> |
定義按鈕 |
<div> |
區塊元素 |
<em> |
定義為強調的內容,不建議使用 <i> |
<strong> |
定義為更強調的內容,不建議使用 <b> |
<p> |
段落元素 |
<label> |
定義標記 |
<span> |
行內元素 |
<input> |
定義輸入框 |
<form> |
定義表單 |
<table> |
定義表格 |
<ul> |
定義無序列表 |
<ol> |
定義有序列表 |
<dl> |
定義列表 |